楚天都市报8月5日讯(记者满达邹斌)酒店易主并更名,消费者持原储值卡到酒店消费,被告知该卡已无法使用。
5日,在江夏纸坊街谭鑫培路与武昌大道交会处,消费者黎先生说,这储值卡大概还有元没用完,他不知该怎么办。黎先生介绍,他住在武昌大道附近,前年冬天,因儿子婚礼在即,他和妻子来到位于武昌大道与谭鑫培路交会处的贵妃灶王府酒店,交了1.8万元,预订了腊月二十五的酒席,准备在此举办婚宴。但是,因为儿媳妇对这家酒店不太满意,黎先生只好提前10多天取消预订,另择场地。
经协商,酒店退还了1万元,另外元被存进储值卡,只能到酒店来消费。“后来都没怎么来酒店消费。”黎先生说,今年正月,他和家人持储值卡来到酒店用餐,发现酒店已更名为“舒福家大酒店”。不过,当时黎先生咨询前台得知,原储值卡还可以继续使用。黎先生当天消费了元左右,储值卡还剩元左右的余额。今年5月1日,黎先生和家人再次来到该酒店,工作人员却告知,因酒店已经转让给新老板,储值卡已无法使用。“卡里的钱怎么办呢?”黎先生一筹莫展。
8月5日上午,楚天都市报记者陪同黎先生来到该酒店,酒店的外墙已打围,正在进行外立面装修。舒福家大酒店一位相关负责人吕女士介绍,舒福家大酒店是新成立的公司,酒店老板与贵妃灶王府酒店的老板签订了转让协议,约定舒福家大酒店不承担原贵妃灶王府酒店在转让前的债务,因此原贵妃灶王府酒店的储值卡无法在该店使用。至于黎先生正月在该店使用了储值卡,那是因为按照转让协议,当时酒店还是由原老板杨某在代管。
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介入,黎先生等储值卡会员可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此事。记者随后联系上贵妃灶王府酒店老板杨某。她称,黎先生当时要退订酒席,酒店也有损失,当时也是考虑到他是熟人介绍来的,才办理了退款。当时酒店还有充值万元送消费金的促销活动,有的储值卡顾客其实已经占了便宜。
记者询问杨某,能否根据店此前登记的资料,帮储值卡顾客办理退费问题。杨某回复称她没有时间一一解释,建议这些客户到法院起诉她。
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认为,新老酒店如果是两家独立的公司,且签订转让协议时,并没有约定新店要接收老店的储值卡客户,那么新店可以不承认这些储值卡。但老店的负责人应当对储值卡客户负责,即便是有存费送费的促销活动,也应按合同履行。陈亮建议黎先生等客户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由该部门联系原酒店负责人协调处理退费,如果协调无果,再走法律途径起诉。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zyzl/41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