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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法律小科普酒店禁止顾客自带酒水并索取

来源:预订酒店 时间:202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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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上海的王先生与朋友一起到一家酒店吃饭,王先生自带了一瓶茅台酒要拿出来与朋友一起喝。可是酒店的服务员告诉王先生,酒店门口贴了“本店禁止自带酒水”的告示。王先生很气愤,与酒店工作人员争论起来。但酒店坚持不允许王先生喝自带的茅台酒。王先生没有理睬酒店的阻止,与朋友喝了自己带的酒。但结账时酒店收了他元“开瓶费”。王先生可以拒交“开瓶费”吗?

律师解答:

酒店以店堂告示的形式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或者向自带酒水的顾客收取“开瓶费”,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是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行为。所谓“自主选择权”,是指消费者有尽可能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种服务的权利。酒店禁止自带酒水的店堂告示,实际上是变相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对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店堂告示、格式合同、通知、声明等对消费者做出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否则该规定无效。综上所述,酒店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其单方面的店堂告示对消费者王先生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王先生有权拒交“开瓶费’。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租外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案例二:

预定的酒席被取消,可以双倍索还定金吗?

年11月8日,王先生在某酒店预订了11月15日为其父过60大寿的寿宴,并交了元定金。11月12日,酒店给王先生打来电话,告知11月15日该酒店被一家结婚的包下,不能承办王先生父亲的寿宴。王先生非常气愤,要求酒店双倍返还定金。酒店应该双倍返还王先生定金吗?

律师解答: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经营者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所谓的诚实信用原则是指经营者在与消费者进行交易时,应该诚实守信,不得恶意违反法律的规定与双方的约定。本案中,王先生已经向酒店预订了酒席并交付了定金,酒店没有经过王先生同意就擅自取消,其行为显然有违诚信,按照《合同法》关于定金罚则的规定,应该向王先生双倍返还定金。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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