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新闻》报道:春节临近,购物、餐饮、旅游、娱乐等领域又将迎来一个消费高峰。江苏省消保委1月24日发布春节消费提示,来看看我们需要避开哪些坑?
从去年底开始,年夜饭预订就进入了高峰。紧随而来的,关于预订年夜饭的消费投诉也明显增加。这个月,江苏省消保委已收到11起关于预订年夜饭的投诉。之前有一个案例,消费者预订年夜饭的时候交了元订金,但是在真正去消费的时候,商家却提出在包间必须要在包间消费满0元,而且要商家指定的一个套餐。
江苏省消保委提醒,我国明令禁止餐饮企业设置最低消费。预订年夜饭时,消费者要详细了解酒店菜单,书面约定就餐时间、菜品、价格以及是否可以自带酒水、有无开瓶费等情况。一些餐饮企业为了方便配菜,推出年夜饭特定套餐,必须在前期和消费者沟通明示。如果商家推出了一些指定套餐,首先价格要合理,另外也要在前期和消费者进行明确的沟通和明示。
江苏省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要选择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食品安全许可证的企业。一般企业都会公示食品安全监督的等级,如果是大笑等级,说明是优秀企业,如果是微笑等级,说明是良好企业。
春节期间,许多商家会推出预付卡活动吸引消费者。买礼品卡打折,充送等等。此前,江苏射阳的张女士在一家超市里买了元购物卡,3天后她因个人原因需要退卡,却遭到超市拒绝。消保委介绍,当前预付式消费已成为消费维权一大痛点。消费者要谨慎选择预付式消费,为降低资金风险,应尽量缩短使用期限,降低预付额度。
据国家规定,如果是记名卡,预付额度不能超过元,如果是不记名卡,预付额度不能超过元。而据江苏省的消保条例,商家推出的预付卡,不可设置有效期限,而且可以在15日内无理由退卡。
江苏省消保委还提示,通过在线旅游平台预订酒店、机票、车票等,应警惕第三方平台的默认勾选和默认搭售等捆绑销售模式。在线预订时,要及时与目的地宾馆确认,以免因信息滞后或遇到山寨网站等原因,引发消费纠纷。
如果是在网上进行团购,一定要认清楚商家推出的这些规则是否是在春节期间可以使用的,所有票据、旅行合同和协议都要保管好,以后出现纠纷才会有很好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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