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南国早报」
今年4月底,柳州市民蔡先生在鱼峰区某酒店为儿子预订了9月11日的婚宴酒席,共45桌,并付了1万元定金。因亲朋好友来自全国不同城市,为配合疫情防控,近日,蔡先生决定取消婚礼宴席,但酒店却不同意退回定金。幸好柳州市消委会帮忙,挽回损失。
在详细了解情况后,消委会工作人员告诉蔡先生,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根据民法典,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此,消费者单方面要求中止合同,酒店方不退回定金有一定依据。但是,考虑到蔡先生取消大型婚宴是配合疫情防控,因此同意帮忙协调。
随后,柳州市消委会、鱼峰区箭盘山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来到该酒店,对蔡先生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并与酒店进行了沟通协调。
该酒店表示,预留婚宴时间这么久,店里也遭受了一定损失,但为了疫情防控工作,同意中止合同。他们表示,已收受的1万元定金,通过现金元、酒店消费卡元两种方式退给蔡先生。
对此,蔡先生也表示满意,双方在和解协议书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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