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当下网络预订、网上消费便捷、时尚,逐渐被大众尤其是年轻消费群体所接受。很多消费者在出差或休假旅游时,为了能顺利在外地入住,会优先在选择移动平台预订酒店,可是用户在网络上看到的预订信息,往往不是真实酒店房源的情况,即使用户付了全款,也不能保证一定有房可住,关键是,房款也不能退。
近日,市民刘女士准备到烟台旅游,来之前在网络平台预定了某连锁酒店三天的标间,房费已经通过网站全额支付。刘女士到达目的地后,由于行程改变,只在酒店住了一晚需要退房。当刘女士在办理退房时,要求酒店把剩余两天的房款退给他,酒店告诉刘女士因为房费不是通过酒店支付的,需要刘女士联系网站商定退房事宜。刘女士认为此事很不合理,将此事投诉到了消费者投诉服务中心。后经调查,刘女士所述情况属实。酒店负责人解释说,由于刘女士所定的房间是从网上预定的,房款也是网站代收的,刘女士要求酒店退费,酒店和刘女士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再加上当初网上预订酒店时,消费者和网站就有协议,客人不入住不退还房费,此时的刘女士后悔不已。
网警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者在进行网络消费时,一定要了解经营者在网上公布的细则条款情况,通过网上了解或者电话咨询后,选择合适的房间及酒店后点击进入预定界面,退房时间、房型、房间数量、金额、预订人信息、支付方式等方面一定要再三核对,做出全面均衡比较,再慎重下单。切忌盲目冲动消费。
来源:烟台网警巡查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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