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6月21日,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根据黄金眼报道,汪女士向记者介绍:“在美团上订好了一个房间元,然后到酒店办理入住的时候,他让我扫酒店的APP,涨价涨到了元。”
汪女士当时订的是滨江区时光商旅酒店的房间,根据美团的信息显示,她是在6月19日凌晨1点36分下单的,在线支付了.64元,订了一间“时光温馨大床房”,汪女士向记者介绍:“叫我加价,我不愿意加,然后,两个人就争执起来了,他(值班的店员)就打了我一巴掌,可以调监控的,警察也来去过证的。”
酒店的赖老板调出了当时的监控录像,根据监控录像显示,当时的汪女士和丈夫似乎跟店员发生了争执,店员站起身来,汪女士用手指了一下店员之后,店员反手打了汪女士一个巴掌,汪女士的丈夫拿起一瓶饮料砸向店员,汪女士也拿起前台的物品砸向店员,之后,双方没有再动手,而是拿出了手机选择报警。
赖老板向记者介绍:“我房间给她留了,他们为什么起争执,我也不知道,他们走了之后,房间我还是给他们留着,她的房间我还给她升级了,之后还有其他客人来订房,我都没给其他客人住。”
汪女士问:“为什么你给我升级,还要我加钱?”
赖老板向记者介绍,当时店员让汪女士扫的并不是支付码,而是酒店的订房码,上面写着“扫一扫订房,立享会员折扣”,记者用自己的手机扫了一下,跳出来的果然是免费领会员的页面,最低可以享8折优惠。
赖老板介绍:“扫这个是给你优惠,可以打8.5折,你直接订的话更贵。”
“打8.5折为什么反而要元呢?”面对记者的询问,赖老板表示“哪个东西要元?我就奇了怪了。”赖老板说,自己当时不在场,看了监控录像之后,他也觉得莫名其妙,赖老板帮忙联系了当时值夜班的店员小梁。
小梁向记者介绍:“她在店里前台问了半天才下的单,不是有监控吗?你看她在前台待了多久?我跟她说,我们店里没有特价温馨大床房之后,她说她的美团上显示是有的,我说我们店里没有了,你非要在那里说美团上有,还在那里已经骂起来了,我确实是有打她的一个动作,因为她骂了我两句之后,我确实是忍不住了。”
监控录像显示,当时汪女士先进店跟店员沟通,过了几分钟之后,汪女士的丈夫才进来,之后就发生了冲突,店员小梁的说法是,当时自己已经告知了汪女士没有“时光温馨大床房”了,可是汪女士还是执意在美团上下了单。
汪女士解释:“不是,我走进来的时候,我老公在门口停车,下单在门口就已经下好了,我走进来是办理入住的。”
酒店店员小梁表示:“记者你好,你现在就看酒店前台的监控,她是一点零几分进酒店的。”
监控录像显示,汪女士夫妻两人是在19日凌晨1点06分左右跟店员小梁发生了冲突,汪女士在美团上下单的时间是19日凌晨1点36分,如果这两个时间都准确的话,也就是说,汪女士进店半小时后,才在美团上下了单,店员小梁表示,当时店里确实没有那个房型,但汪女士就硬要这种房型。
店员小梁表示:“我们有一些技术上的原因,在操作上,我们还没有弄明白,我是酒店的前台,我就是来处理到底有没有房间的,美团再牛也是给商家服务的,不可能凌驾于酒店之上的。”
过了一会儿之后,小梁来到酒店,在现场向记者解释,“你如果说,你在店门口订好了,你进来之后,我二话不说,你这个特价房我直接给你升级成‘麦选’的,我们昨天只有两间‘麦选’大床房了,我作为前台,就是来负责处理房屋的,美团再有权利也不可能凌驾于酒店之上的。”
汪女士向记者介绍:“他说‘美团是怎么回事,我都没挂上去,它倒是给我挂上去了’,他说‘没有的,这个房间没有的’,一定要我扫这个APP。”
记者注意到,从汪女士进店到与店员发生冲突,这其中的时间加起来也不过十几分钟,不太可能有半个小时之久,于是,提议把监控调回实时状态,结果发现,记者在采访时是19日下午2点17分,而记者手机上显示的时间是19日下午2点49分,也就是说,监控时间比实际时间要慢了32分钟左右,这样一来,监控录像显示双方发生争执的时间是凌晨1点06分,而实际时间是凌晨1点38分,而汪女士是在凌晨1点36分下单的,也就是说,是在双方发生冲突前两分钟,汪女士已经下好单了。
“元因为是半夜特价房,价格可能会跟当天的不一样。”赖老板又解释说,汪女士下单成功的是半夜特价房,原本的时光温馨大床房的价格不可能是元,但房间价格究竟是多少,是不是元,赖老板并没有透露,汪女士给记者看了一根受伤的手指头,指甲的地方有部分淤青。
酒店店员小梁表示:“当着我的面、当着警察的面一直说她的手指是我打坏的,她骂完之后,我就起来有一个扇巴掌的动作,因为她骂了我两句,我忍不住了。”
汪女士表示:“你不打我那一巴掌,怎么会引起我这一根手指受伤呢?”
小梁表示:“你的脸我都没打到!你把我的手挡住了,你退了两步,然后拿台上一排的东西砸向了我,加上你老公,两个打我一个,我顶多是用手,你们是所有的物件都砸向我的脸了!脸上没有伤,但就是全砸在我这里了,我这么结实的人。”
汪女士夫妻两人表示,他们这次再来到酒店不是想和小梁再起冲突,因为此前警方已经帮忙协调好了,“他跟我们道歉,昨天说让他赔一百块钱,我们不要,已经签了谅解协议书了,不追究他的法律责任,也不追究我的法律责任,等于说打架的事情是没有了,现在就想请老板出面,给我们一个公开道歉,因为我们作为消费者,是过来消费的,闹得我们不愉快了。”
在酒店的赖老板向汪女士夫妻两人道歉之后,汪女士表示:“还有我们这个酒店就算了,我们没有入住,导致我的行程这些东西被破坏了,我昨天还在边上开了一个酒店,发票都还有的。”
汪女士希望酒店老板除了道歉之外,再赔偿自己在另一家酒店住宿的费用元,不过赖老板表示,店里前台的物品也被汪女士砸坏了,真要较真的话,不知道该谁赔谁,“昨天监控(电脑)半边红的,今天好了,我就算了,我也不说了,反正谁砸的,我都不知道。”
汪女士表示:“这个的话,他会去鉴定的,他不先打我,怎么会发生这种事情呢?我是属于正当的防卫。”
对于汪女士提出的赔偿,酒店的赖老板表示不同意,双方没有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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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一些技术问题,汪女士和小梁发生了一些误会,最终误会解决,而汪女士拿出受伤的手指,还提出想要赔偿的行为是不应该的,当时双方在主观上均具有不法侵害的故意,属于互相斗殴,而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在互相斗殴的过程中一般不存在正当防卫的行为,所以汪女士所说的“正当防卫”是不存在的。
双方当时已经签署了和解协议,汪女士已经选择了不要一百元的赔偿,所以汪女士也不应该拿互殴的事情再说,也不应该再向酒店老板索赔,酒店老板给汪女士留了房间,是汪女士自己不愿意去住,即便因为店员小梁的行为让汪女士感到不愉快,酒店的赖老板已经道了歉,而汪女士除了一个自己弄受伤的手指,就没有其他损伤,反而酒店前台上的不少物品,因为汪女士的行为而损坏,酒店监控记录的电脑也被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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