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预定酒席
临时变卦
损失谁担责?
且看人民法庭来调解
预定临时变卦,烦心年11月,经营酒店的张先生接到了一笔订单,吴某因孩子过生日在张先生的酒店预定酒席13桌,双方口头约定每桌元。到了约定当天,张先生早早开始准备中午的酒席,吴某也于上午9时给张先生发信息确认酒席准备情况。
但直到中午12点,张先生都未等到吴某及客人前来吃席,造成张先生损失4千余元收入。后张先生与吴某协商未果,遂诉至老河口法院,请求判令吴某赔偿损失元。
纠纷诉至法院,顺心受理案件后,孟楼法庭承办法官冯选荣在认真研判案情后,第一时间协助双方当事人梳理争议焦点。在听取双方的意见、明确双方分歧后,冯法官当即决定深入两名当事人所在村对此案进行调解,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在村委会干部的参与调解下,冯法官就相关法律规定向双方释明,引导双方相互体谅、打开心结,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被告吴某一次性赔偿原告张先生餐饮费成本价元;其余损失原告张先生自愿放弃。
人民法庭+,暖心小调解铸就大和谐!这起合同纠纷只是人民法庭调解工作的一个缩影。老河口法院“人民法庭+”诉源治理新模式,通过提前介入、主动沟通、释明指导,借助基层干部群众力量,最大限度汇聚解纷资源,因时因地因事制宜,便捷高效“跨前”解决纠纷,将大量纠纷分流、化解在基层和源头,有效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来源于
老河口市人民法院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