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何看待灾难期间坐地起价行为?
近日,有网友曝光郑州暴雨导致很多人被困回不了家,但高铁站希岸酒店此时却将二三百一晚的酒店直接涨价到两千多三千多。本身大家都被雨水淋湿透了,也没有电,无奈之下这名网友最后还是以一晚的价格开了一个大床房。
引起热议后,希岸酒店发布致歉声明,并提出该店将免费为受灾民众提供住宿。同日,该酒店收留不少滞留旅客在酒店大堂前台休息等待,而酒店工作人员在门前提供免费饮用水、面包和口罩。
实际上,在自然灾害期间,商家哄抬价格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这件事并非是商家道歉就能解决的问题。
7月22日,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郑州希岸酒店高铁站店50万元的处罚告知。
按照有关规定,郑州希岸酒店高铁站店涉嫌利用其他手段,推动价格过快、过高上涨。鉴于郑州希岸酒店高铁站店能主动道歉并挽回社会影响,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郑州希岸酒店高铁站店50万元的处罚告知。
在连日的暴雨之下,某些商品或服务出现供应短缺,价格适度上涨是正常现象。但涨幅近10倍,就可能涉嫌严重违法行为了,这时候,消费者可要求商家返还多付价款,如造成损失可要求赔偿。如酒店存在相互串通,操作市场价格造成价格大幅度上涨的行为,最高可处万的罚款,甚至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那么何种行为属于哄抬物价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哄抬物价行为主要包括三种类型:
一、通过散播虚假信息推高价格。
通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包括虚构购进成本、虚构货源紧张,虚构其他经营者准备提价等信息提高价格预期,散布捏造涨价信息或者使用“严重缺货”等紧迫性、诱导性用语推高价格。
二、通过囤积商品、缩紧供给推高价格。
通过大量囤积商品哄抬价格,即生产、批发、销售者不及时将防疫用品、民生商品投放市场,流转至消费终端,经市场监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的。
三、进行不必要的大量囤积。
直接或间接提高商品实际价格。销售过程中变相涨价、直接涨价哄抬价格,包括销售过程中强制搭售其他商品,或大幅提高配送费用、收取其他费用的,以及疫情发生后直接大幅度提高商品价格。
哄抬物价将承担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
对于行政责任方面,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规定: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刑事责任方面,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敢哄抬物价,就罚到肉痛!企业经营者绝不要妄想利用灾情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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