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康旭阳
实习生王佳文
6月29日,武汉余女士拨打极目新闻热线-反映,她儿子在硚口的格乐利雅婚礼艺术中心江城壹号店预订了8月28日的婚宴,并预交了定金,眼看婚期将至,酒店方面却突然告知婚宴无法如期举行。余女士要求酒店退还定金并承担违约责任,而酒店方面却称可以退还定金,但无法赔付违约金。
婚宴协议书
婚宴是余女士的儿子彭先生预订的,他与女朋友打算今年在武汉结婚。3月20日,彭先生与武汉格乐丽雅文化产业公司签订《婚宴协议书》,由该公司提供“一站式”婚礼仪式及宴会服务,约定婚宴于8月28日在硚口区格乐利雅婚礼艺术中心江城壹号店3号宴会厅举行。婚礼总金额元,彭先生先支付了3.3万元的定金。
余女士称,6月14日,距婚期还剩两个月,酒店方面突然通知,因装修延误无法按期提供场地举办婚宴。“无法按期举行,酒店就应该承担违约责任,退定金和违约金。”余女士说,当时签订的婚宴协议书中,有写明违约条款,因酒店方面的原因无法按期提供场地,应该按照协议中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但酒店方面只同意退还3.3万元的定金,拒绝赔付违约金。
“并且退还定金的前提是,要求我们再签订一份协议,排除酒店方面的责任,双方协商退款,我认为不合理没有签,所以定金也一直未退还。”余女士向极目新闻记者提供了订婚宴时签订的《婚礼协议书》和定金收据。
记者看到,《婚礼协议书》中规定了甲乙双方的违约责任。其中提到,如因乙方(武汉格乐丽雅文化产业公司)原因取消预订的,乙方应按下列情形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协议签约日至婚礼举办日前日,返还已收款项;婚礼举办日前90日至日,支付总价款40%作违约金;婚礼举办日前7日至90日,支付总价款60%作为违约金;婚礼举办日前1日至7日,支付总价款80%作为违约金。
协议书中的违约责任
6月14日,酒店方面通知时,距离彭先生的婚宴还剩75天,按照协议条款规定,酒店方面应支付总价款60%作为违约金,即元。
那么,酒店方面为何拒绝赔付违约金?
7月1日,极目新闻记者按照余女士提供的联系方式,多次联系武汉格乐丽雅文化产业公司主管。随后,格乐利雅婚礼艺术中心江城壹号店相关负责人回应,不是无视协议条款拒绝赔付违约金,而是因为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了装修计划,导致延期,酒店方面无需承担违约责任,“酒店装修途中,酒店经理、销售主管等负责人以及工程师因疫情防护需要被隔离一段时间,导致酒店装修延误,所以才无法按期履行彭先生的婚宴协议,协议中也有规定不可抗力因素免责。”
极目新闻记者在协议中看到,第九条“特别约定”中约定: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战争、地震、水灾、火灾、瘟疫等,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上述负责人称,6月30日,在余女士的强烈要求下,酒店方面已经退还了3.3万元的定金。
在记者协调下,酒店方面最终给出两个解决方案供选择:一是将婚宴延期至10月的国庆黄金档期间;二是更换婚宴场所如期举行,并升级婚宴相关物品。上述酒店负责人称,如余女士方坚持要求酒店承担违约责任,也可走司法程序来界定责任。
对于酒店给出的解决方案,余女士方面称,婚宴日期是选定的好日子,不能随意更改,目前也已经在其他地方重新预订了酒店,不能接受酒店提供的方案,将考虑走司法程序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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